ICP-248 BCL-2抑制剂淋巴瘤二线II期临床试验

正在招募
  • 适用人群: ≥18岁,复发/难治性套细胞淋巴瘤,既往接受过抗CD20及BTK抑制剂治疗
  • 用药方案: 口服,每日一次,剂量递增或固定剂量,28天为一周期
  • 开展地区: 济南、广州、上海、南京、南宁、郑州、重庆、杭州、长春、福州、长沙、合肥等

面向淋巴瘤患者的新药临床试验正在招募,主要研究中心位于山东。

项目要点

研究药物:口服,每日一次,剂量递增或固定剂量,28天为一周期
适应症:淋巴瘤
年龄要求:18~70周岁
体重指数:BMI 18~28
开展中心:山东

家属常问的几个问题

家里刚有人确诊时,最常问的是「这病是怎么回事」。淋巴瘤分型复杂,不同亚型的治疗与预后差别明显。
确诊通常淋巴结或组织活检病理是金标准,免疫分型(CD20、CD30、CD19 等)决定治疗方向。
治疗方面,从化疗走向「化疗 + 靶向/免疫」;CAR-T 与双抗在复发难治人群中应用增多。

研究方案与条件

家属最关心的是“能不能参加”,所以把入选和排除条件单独列出来。

入选标准

  1. 受试者必须符合下列所有标准方可入选:
  2. ≥ 18 岁。
  3. 经研究者确认的,由组织病理确诊 MCL,表达 Cyclin D1 和/或 t (11;14)染色体易位的受试者。须提供用于诊断的福尔马林固定石蜡包埋(FFPE)样本,用于送往中心实验室检查。
  4. 既往接受过 MCL 的系统性治疗:
  5. • 既往至少 1 种抗 CD20 治疗,且
  6. • 既往至少 1 种含 BTK 抑制剂的治疗。
  7. 对于最近的治疗,充分治疗后未达到部分缓解或更佳疗效,或在治疗期间/治疗之后有疾病进展的记录。不能耐受最近一次治疗(在剂量调整和/或最佳支持治疗后仍因毒性不能耐受需终止治疗,见附录
  8. 的患者也可入组。
  9. 根据 Lugano 2014 标准,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病灶(淋巴结病灶的最长轴 > 1.5 cm,或结外病灶的最长直径 > 1.0 cm)。
  10. ECOG 评分为 0~2(附录 2)。
  11. 受试者必须具有以下充分的器官功能:
  12. • 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ANC)≥ 1.0 × 109/L,至少 7 天内不依赖生长因子支持。骨髓受累患者 ANC 须≥ 0.75 × 109/L;
  13. • 血小板(PLT)计数≥ 75 × 109/L,至少 7 天内不依赖生长因子支持或输血。骨髓受累患者 PLT 计数须≥ 50 × 109/L;
  14. • 肌酐清除率≥ 40 mL/min(根据 Cockcroft-Gault 公式计算);
  15. • 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和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 3 × 正常值上限(ULN);
  16. • 总胆红素≤ 2 × ULN(有记录的 Gilbert 综合症除外)。
  17. 预期生存时间> 3 个月。
  18. 男性受试者必须同意从签署 ICF起至 ICP-248末次给药后 90天内避免无保护性行为和精子捐赠。
  19. 如果为女性,受试者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绝经(定义为无其他医学原因的情况下,连续 12 个月或更长时间无月经);或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必须在筛选期接受血液妊娠试验且结果呈阴性;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必须同意从签署 ICF起至 ICP-248 末次给药后 90天内,与其伴侣使用高效避孕方法(激素法或禁欲等,详见附录 7)。

排除标准

  1. 受试者符合下列任意一条标准将被排除:
  2. 母细胞样或多形性 MCL。
  3. 当前或既往有中枢神经系统(CNS)淋巴瘤病史。
  4. 入组前 3 年内,患有其他恶性肿瘤的患者,但以下情况除外:已治愈的基底细胞癌或鳞状细胞皮肤癌、伴或不伴微浸润的肺部不典型腺瘤样增生/原位腺癌(AAH/AIS)、甲状腺乳头状癌、浅表性膀胱癌、宫颈或乳腺原位癌,或 Gleason 评分≤6 的局限性前列腺癌。4) 既往使用过 BCL-2 抑制剂(如维奈克拉/ABT-199 等)。
  5. 在 ICP-248 首次给药前 3 个月内,进行过自体干细胞移植或细胞治疗。
  6. 接受过同种异体造血干细胞移植。
  7. 在 ICP-248 首次给药前 14 天内,接受过抗淋巴瘤治疗(如化疗、放疗、免疫疗法、细胞或基因治疗、糖皮质激素、试验疗法等)或任何含有抗癌草药的治疗,短期(≤ 7 天)使用糖皮质激素(泼尼松≤20 mg/d 或等效剂量)除外。
  8. 在 ICP-248首次给药前 28天内,经历过重大手术或严重创伤的患者,或在试验期间需要择期手术的患者。
  9. 在 ICP-248首次给药前 28天内,接种过减毒活疫苗的患者(预防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疫苗接种除外)。
  10. 既往抗肿瘤治疗中的毒性仍≥2级(脱发、2级神经病变、ANC降低和血小板计数降低除外)。
  11. 具有重大心血管疾病的病史,包括但不限于:
  12. a. 筛选前 6 个月内发生的心肌梗死。
  13. b. 筛选前 3 个月内发生的不稳定型心绞痛。
  14. c. 具有临床意义的心律失常(例如持续性室性心动过速、心室颤动、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
  15. d. QTcF(按 Fridericia 公式校正)> 480 ms。
  16. e. 二度房室传导阻滞(AV)II 型或三度房室传导阻滞。
  17. f. 纽约心脏协会(NYHA)III 级或 IV 级充血性心力衰竭。
  18. g. 无法控制的高血压,定义为筛选时至少连续两次测量的收缩压> 170 mmHg 或舒张压> 105 mmHg。
  19. 以下血清学状态提示乙型肝炎病毒(HBV)或丙型肝炎病毒(HCV)感染:
  20. a. 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阳性。
  21. b. 乙型肝炎核心抗体(HBcAb)阳性的患者,若 HBV 脱氧核糖核酸(DNA)低于检测限,并且愿意接受抗 HBV 治疗和 HBV 再激活监测,则可入组。
  22. c. 抗 HCV 抗体阳性的患者,若 HCV 核糖核酸(RNA)低于检测限,并且愿意接受 HCV RNA 监测,则可入组。13) 具有免疫缺陷病史,包括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检测呈阳性。
  23. 当前存在需要系统治疗的活动性感染。
  24. 既往或当前患有中枢神经系统疾病的患者,包括癫痫、ICP-248 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发生的出血性/缺血性脑卒中(不包括一过性脑缺血发作和腔隙性脑梗死)、严重脑损伤、痴呆、帕金森病、小脑疾病、器质性脑综合征、精神疾病等。
  25. 已知的酒精或药物成瘾。
  26. 无法吞咽片剂或存在显著影响胃肠功能的疾病,如吸收不良综合征、胃或小肠切除术、减肥手术、有症状的炎症性肠病或部分/完全性肠梗阻。
  27. 末次使用 CYP3A 强效、中效抑制剂或诱导剂以及 P-gp 抑制剂(药物、膳食补充剂、葡萄柚等食物,参见附录 5)距离首次试验用药时间不足 5 个半衰期,或者计划参与本研究期间同时使用上述药物。
  28. 怀孕或哺乳期女性患者。
  29. 对 ICP-248 片剂的活性成分或辅料过敏。
  30. 根据研究者的判断,因无法控制的医疗、心理、家庭、社会或地理条件而无法遵守方案的受试者;或不愿意或无法遵守方案要求程序的受试者。

试验分期

II期

适用疾病

经CD20和BTK治疗后复发难治套细胞

研究中心

济南、广州、上海、南京、南宁、郑州、重庆、杭州、长春、福州、长沙、合肥等(计划入组约 360 人)

研究药物

口服,每日一次,剂量递增或固定剂量,28天为一周期

药物作用

ICP-248作为BCL-2抑制剂,通过特异性结合BCL-2蛋白的BH3结合沟槽,阻断其抗凋亡功能,从而释放促凋亡蛋白(如BAX、BAK),激活线粒体凋亡通路,导致肿瘤细胞程序性死亡。在MCL中,BCL-2过度表达是肿瘤存活的关键机制,抑制BCL-2可增强对化疗和靶向治疗的敏感性。由于患者已对BTK抑制剂耐药,ICP-248可能通过独立于BTK信号通路的凋亡诱导机制发挥作用,从而克服耐药性。

研究编号

ICP-CL-01206

如需参加,请登记信息,研究团队将进行评估。

项目方发布的原始信息

ICP-248是一种口服小分子B细胞淋巴瘤-2(BCL-2)选择性抑制剂,靶向BCL-2蛋白。该药物用于治疗复发或难治性套细胞淋巴瘤(MCL),尤其适用于既往接受过CD20单抗和BTK抑制剂治疗后进展或不耐受的患者。BCL-2在MCL细胞中高表达,抑制其功能可诱导肿瘤细胞凋亡。ICP-248通过口服给药,旨在克服对现有疗法的耐药性,为这类患者提供新的治疗选择。(其类型为小分子抑制剂,基于药物名称和适应症)

常见问题

参与本项目需要费用吗?

研究用药与相关检查按研究方案由项目方提供,另有一定补助。费用与补助的具体口径以知情同意书为准。

目标患者是哪些?

经CD20和BTK治疗后复发难治套细胞的患者。

这是第几期临床?

本项目为II期临床试验。

这个项目长期招吗?

长期招募,招满为止。

开展地区有哪些?

多中心研究,具体中心以工作人员说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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