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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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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药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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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地区:
天津、南京、重庆、上海、太原、长沙、沈阳、南昌、长春、郑州、杭州、武汉
面向淋巴瘤患者的新药临床试验正在招募,主要研究中心位于天津。
项目要点
研究药物:×10^6 CAR-T细胞/kg,单次静脉输注,输注前环磷酰胺联合氟达拉滨清淋预处理
适应症:淋巴瘤
年龄要求:18~70周岁
体重指数:BMI 18~28
开展中心:天津、南京、重庆、上海、太原、长沙、沈阳、南昌、长春、郑州、杭州、武汉
家属常问的几个问题
家里刚有人确诊时,最常问的是「这病是怎么回事」。淋巴瘤分型复杂,不同亚型的治疗与预后差别明显。
确诊通常淋巴结或组织活检病理是金标准,免疫分型(CD20、CD30、CD19 等)决定治疗方向。
治疗方面,从化疗走向「化疗 + 靶向/免疫」;CAR-T 与双抗在复发难治人群中应用增多。
研究方案与条件
家属最关心的是“能不能参加”,所以把入选和排除条件单独列出来。
入选标准
- 自愿参加临床试验;本人完全了解、知情本试验并签署知情同意书;愿意遵循并能完成所有试验程序;
- 年龄18~75岁(含);
- 经组织学或者细胞学确诊的大B细胞淋巴瘤(LBCL),包括弥漫大B细胞淋巴瘤非特指型(DLBCL,NOS)、原发纵隔大B细胞淋巴瘤(PMBCL)、高级别B细胞淋巴瘤(HGBL)、滤泡性淋巴瘤(FL)转化的大B细胞淋巴瘤(FLBL)/3b级FL;
- 既往接受过至少二线标准系统性治疗,经充分治疗后发生疾病复发或符合难治标准。
- ·既往治疗要求:
- o既往治疗需包括含抗CD20药物,经研究者判断参与者肿瘤CD20表达为阴性者除外;
- o既往治疗需包括含蒽环类药物的化疗方案;
- oFLBL参与者在FL转化前需接受过针对FL的系统性治疗,对于转化前针对FL的治疗也将纳入既往治疗线数;在转化后需接受至少一线标准系统性治疗并符合复发/难治标准。
- ·治疗失败标准:
- o二线或以上治疗失败标准:经充分治疗达CR后发生疾病复发者;治疗的最佳缓解为PD者;治疗的最佳缓解为PR或SD后发生PD者;接受至少2周期治疗后最佳缓解为SD者;
- o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ASCT)治疗失败标准:接受ASCT治疗达CR后发生疾病复发者;接受ASCT治疗后最佳缓解为PR后发生PD者;接受ASCT治疗后最佳缓解为SD或PD者。
- 若参与者既往经靶向CD19治疗,需在末次用药至少4周后重新取肿瘤组织进行CD19及CD20检测以明确CD19或CD20表达为阳性;根据Lugano 2014标准,存在至少一个可测量病灶(既往经放射治疗的病灶不可选为可测量或不可测量病灶,除非该病灶在放疗结束后存在明确的进展或肿瘤活性),需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 根据计算机断层扫描(CT)或者磁共振成像(MRI)测量:结内病灶长径>1.5cm,或者结外病灶长径>1.0cm;
- 根据正电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扫描(PET-CT)测量:多维尔5点评分法(5PS)达到4或5分;
- 参与者应满足如下检查结果(应无正在进行的持续性支持治疗):
- ·血常规:①血小板计数(PLT) ≥75×10⁹/L(有骨髓或者外周血累及的患者:PLT≥50×10⁹/L),②血红蛋白(Hb) ≥80g/L(有骨髓或者外周血累及的患者:Hb≥60 g/L);
- ·内生肌酐清除率≥30mL/min(采用Cockcroft-Gault公式);
- ·丙氨酸氨基转氨酶(ALT)和天门冬氨酸氨基转氨酶(AST) ≤3×ULN,总胆红素≤1.5×正常值上限(ULN);如果淋巴瘤侵犯肝脏:AST和ALT≤5×ULN,总胆红素≤3.0×ULN;
- ·国际标准化比值(INR)和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1.5×ULN
排除标准
- 存在HIV、梅毒感染、活动性乙型肝炎病毒感染(HBV-DNA高于检测限)、活动性丙型肝炎病毒感染(HCV抗体阳性且HCV-RNA阴性者可纳入)或EB病毒(EBV)DNA阳性(全血或血浆)、巨细胞病毒(CMV) DNA阳性;
- 任何不可控的活动性感染,包括但不限于活动性结核以及其他需要药物治疗的细菌、病毒或真菌感染。使用药物预防感染的参与者,经研究者判断可以继续进行试验;
- 参与者既往治疗造成的毒副反应未恢复至不良事件通用术语标准(CTCAE v6.0) ≤1级,脱发和其他经研究者判断可耐受事件除外;
- 患有已知的有症状的中枢神经系统(CNS)疾病,或怀疑CNS淋巴瘤累及者;
- 存在淋巴瘤小肠累及,或胃、结肠肌层累及者;
- 签署知情同意书前12周内接受过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
- 参与者既往接受过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
- 参与者既往接受过靶向CD19CAR-T疗法且签署主知情同意书前4周内末次抗药抗体(ADA)检测为阳性;
- 清淋前14天内或者5个半衰期内(以较短时间为准)接受过抗肿瘤治疗,包括但不限于细胞毒性治疗、单克隆抗体或者抗体偶联药物、靶向疗法、放疗(放射野覆盖≤5%的骨髓储备者除外)、表观遗传治疗或试验性药物治疗,或使用过侵入性的试验性医疗器械;
- 存在严重的呼吸、循环等系统的基础疾病;
- 研究者评估认为参与者不能或不愿意依从方案的要求,或存在其他原因不适合参加本临床试验
试验分期
I期
适用疾病
大B细胞淋巴瘤(LBCL),包括弥漫大B细胞淋巴瘤非特指型(DLBCL,NOS)、原发纵隔大B细胞淋巴瘤(PMBCL)、高级别B细胞淋巴瘤(HGBL)、滤泡性淋巴瘤(FL)转化的大B细胞淋巴瘤(FLBL)/3b级FL
研究中心
天津、南京、重庆、上海、太原、长沙、沈阳、南昌、长春、郑州、杭州、武汉(计划入组约 240 人)
研究药物
×10^6 CAR-T细胞/kg,单次静脉输注,输注前环磷酰胺联合氟达拉滨清淋预处理
药物作用
CAR-T细胞通过基因工程改造患者自体T细胞,使其表达识别CD19的单链可变区片段(scFv)与CD3ζ及共刺激结构域(如4-1BB或CD28)融合的嵌合抗原受体。当CAR-T细胞回输后,其CAR结构特异性结合肿瘤细胞表面CD19抗原,无需MHC限制即可激活T细胞,释放穿孔素、颗粒酶及细胞因子,直接裂解B细胞淋巴瘤细胞,并通过细胞因子介导免疫应答,清除CD19阳性肿瘤细胞。
研究编号
CT1190B-LBCL-01
如需参加,请登记信息,研究团队将进行评估。
项目方发布的原始信息
本试验药物为靶向CD19的嵌合抗原受体T细胞(CAR-T)疗法,属自体基因修饰细胞治疗产品。大B细胞淋巴瘤(LBCL)包括DLBCL、PMBCL、HGBL及FL转化的大B细胞淋巴瘤等亚型,复发/难治患者经二线及以上标准治疗(含抗CD20和蒽环类药物)后预后极差,亟需新型治疗手段。CD19在多数B细胞淋巴瘤中稳定表达,是CAR-T治疗的理想靶点。
常见问题
参与本项目需要费用吗?
研究用药与相关检查按研究方案由项目方提供,另有一定补助。费用与补助的具体口径以知情同意书为准。
目标患者是哪些?
大B细胞淋巴瘤(LBCL),包括弥漫大B细胞淋巴瘤非特指型(DLBCL,NOS)、原发纵隔大B细胞淋巴瘤(PMBCL)、高级别B细胞淋巴瘤(HGBL)、滤泡性淋巴瘤(FL)转化的大B细胞淋巴瘤(FLBL)/3b级FL的患者。
这是第几期临床?
本项目为I期临床试验。
这个项目长期招吗?
长期招募,招满为止。
开展地区有哪些?
多中心研究,具体中心以工作人员说明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