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YN/BTK双靶抑制剂淋巴瘤一线I/II期临床试验

正在招募
  • 适用人群: ≥18岁,DLBCL患者
  • 用药方案: 口服,每日一次或多次,联合R-CHOP化疗,剂量周期未明确
  • 开展地区: 太原、广州、合肥、西安、杭州、郑州、武汉、北京、成都

面向淋巴瘤患者的新药临床试验正在招募,主要研究中心位于山西。

项目要点

研究药物:口服,每日一次或多次,联合R-CHOP化疗,剂量周期未明确
适应症:淋巴瘤
年龄要求:18~70周岁
体重指数:BMI 18~28
开展中心:山西

家属常问的几个问题

家里刚有人确诊时,最常问的是「这病是怎么回事」。淋巴瘤分型复杂,不同亚型的治疗与预后差别明显。
确诊通常淋巴结或组织活检病理是金标准,免疫分型(CD20、CD30、CD19 等)决定治疗方向。
治疗方面,从化疗走向「化疗 + 靶向/免疫」;CAR-T 与双抗在复发难治人群中应用增多。

研究方案与条件

家属最关心的是“能不能参加”,所以把入选和排除条件单独列出来。

入选标准

  1. 纳入标准
  2. 队列 1:
  3. a. 经病理确诊的弥漫性大 B 细胞淋巴瘤(DLBCL)患者。A 部分纳入既往接受≤1 线治疗方案,且适合接受 R-CHOP 化疗的患者。B 部分纳入既往未接受过抗淋巴瘤治疗的患者,根据 Ann Arbor 分期为 II 至 IV 期疾病。
  4. b. 预期寿命≥12 个月
  5. 队列 2、3:
  6. a. 经病理确诊的 DLBCL 患者,接受过含 CD20 单抗及蒽环类药物充分的一线治疗(如 R-CHOP 样方案)
  7. b. 经一线 R-CHOP 样方案充分治疗后复发或难治。难治定义:一线治疗期间或结束时疗效评估为疾病稳定((SD)或疾病进展(PD)、一线治疗结束时疗效评估为部分缓解(PR),或在一线治疗结束时完全缓解((CR)但 3-12 个月复发。标准二线方案超过 2 个周期未获得 PR 及以上疗效,或获得 CR 后 6 个月内复发。
  8. c. 对于只接受过一线治疗的患者,若患者未接受过自体干细胞移植,需要研究者评估为不适合或患者拒绝强化化疗和造血干细胞移植。
  9. d. 预期寿命≥6 个月患者同时需满足以下所有标准方可纳入本研究:
  10. 所有患者必须在任何研究特定的程序、取样和分析之前提供一份已签署的、注明日期的书面知情同意书。
  11. 患者年龄在签署知情同意书时需 ≥ 18 周岁。
  12. ECOG 状态评分 0 ~ 2 分。
  13. 经 CT 或 MRI 评估,在 2 个垂直方向至少存在一个影像学可测量病灶(依据2014 版 Lugano 标准,淋巴结最长直径>1.5 cm 或结外病灶最长直径>1.0 cm)且 PET/CT 扫描显示阳性病变并与 CT 或 MRI 确定的肿瘤部位一致。
  14. 足够的骨髓造血功能储备(入组前访视 7 天内未输血、且未使用任何刺激因子或促红细胞生成素)及脏器功能,具体如下:
  15. o 中性粒细胞计数绝对值(ANC)≥ 1.0 × 109/L,或 ANC ≥ 0.5 × 109/L((仅限淋巴瘤累及骨髓时);血小板计数 ≥ 75 × 109/L 或 ≥ 50 × 109/L(仅限淋巴瘤累及骨髓时);血红蛋白 ≥ 8 g/dL;
  16. o APTT、凝血酶原时间(PT)、国际标准化比值(INR) ≤ 1.5 × ULN;
  17. o 总胆红素 ≤ 1.5 × ULN;若患有 Gilbert 综合征(非结合高胆红素血症),或有影像证据显示肝脏受累,则总胆红素应 ≤ 3 × ULN;ALT 及 AST ≤ 2.5 × ULN。影像证据显示肝脏受累时,ALT 及 AST ≤ 3 × ULN;
  18. o 肌酐 ≤ 1.5 × ULN。计算(Cockcroft-Gault 方法)或测量所得的肌酐清除率 ≥30 毫升/分(mL /min);
  19. o ECHO 或 MUGA 检查评估 LVEF ≥ 50%。
  20. 无不受控制的医学并发症。
  21. 患者应有能力遵循本研究的相关要求进行用药并随访。8. 男性患者的女性配偶(伴侣)若存在潜在受孕可能,则在患者参加试验期间及末次用药后 6 个月内,应采取屏障避孕措施(如安全套)。男性患者同时在参加试验期间及末次用药后 6 个月内避免参与捐献精子等,若男性患者有近期生育意愿,则建议其在试验开始前冻存精子。
  22. 女性患者应在试验期间及利妥昔单抗末次用药后 12 个月内或其他试验药物末次用药后 6 个月内(以时间长者为准)采取充分的避孕措施,如禁欲、输卵管结扎、使用已知药物相互作用风险较低激素避孕措施 [左炔诺孕酮宫内节育器(Mirena)、甲羟孕酮注射(Depo Provera)]、含铜宫内节育器和伴侣输精管结扎。所有激素避孕方法(禁欲除外)都应配合男性性伴侣使用避孕套。女性
  23. 患者不应母乳喂养。若存在潜在受孕可能的女性患者应在开始给药前妊娠试验应为阴性。女性患者若满足以下标准之一也可入组:
  24. o 绝经期女性:年龄大于 50 岁,且在停止所有外源性激素治疗后绝经 12 个月以上。50 岁以下女性,但停止外源性激素治疗后绝经 12 个月以上,且黄体生成素(LH)和卵泡刺激素(FSH)水平处于绝经后水平。
  25. o 明确不可逆的子宫切除术史、双侧卵巢切除术史或双侧输卵管切除术史(除外输卵管结扎)。

排除标准

  1. 排除标准
  2. 队列 1 A 部分和队列 2、3:
  3. a. 首次给药前 90 天内接受造血干细胞移植、细胞治疗或基因治疗。首次给药前 14 天内接受放疗。首次给药前 5 个半衰期内未终止化疗、小分子靶向药物治疗;首次给药前 28 天内未终止大分子药物治疗(如抗体治疗等);任何其它针对当下恶性疾病的新型疗法或上述中未提及的疗法,均应由研究者和申办者研究医师共同评估后决定患者是否可以入组。如果在上述期间内患者疾病快速进展,研究者须与申办者医师讨论后,决定是否有可能入组。
  4. 所有患者若有以下任何情形之一,则不应被纳入本研究:
  5. 惰性淋巴瘤转化的 DLBCL(不包括队列 1 A 部分),原发性纵隔淋巴瘤,侵犯中枢神经系统的淋巴瘤或伴有 MYC 和 BCL2 重排的弥漫性大 B 细胞淋巴瘤。
  6. 既往使用过 BTK 抑制剂。
  7. 入组前 4 周内接种过减毒活疫苗或病毒载体疫苗。
  8. 目前正在使用以下药物(或本研究给药前无法满足停药时间):
  9. o 维生素 K 拮抗剂(或在本研究开始给药前 1 周内无法停止使用的);
  10. o 需同时服用 2 种或 2 种以上的抗血小板、抗凝药物;
  11. o 已知强效诱导或抑制 CYP3A 酶活性的药物、草药或补品等(或在本研究开始给药前 1 周内无法停止使用的);
  12. o 质子泵抑制剂药物(或在本研究开始给药前 3 天内无法停止使用的);
  13. o 目前正在使用并且无法停止使用的抗肿瘤中(成)药。
  14. 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 4 周内接受过大手术或或预计在本研究开始给药后有手术可能。如果患者接受了大手术,则必须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从干预的任何毒性和/或并发症中充分恢复。
  15. 以下任何一种心血管异常:
  16. o 充血性心力衰竭(CHF)心功能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分级 > II 级。o 有明显临床表现的瓣膜疾病、肥厚性/缩窄性心肌病。
  17. o 任何静息状态下 12 导联心电图(12 导联 ECG)显示的严重的心率、传导、形态学异常,例如完全性左束支传导阻滞、2/3 度房室传导阻滞、PR 间期 > 250 ms。
  18. o 需要治疗的室性心律失常。
  19. o 在本研究首次给药前 6 个月内发生急性心肌梗死(AMI)、不稳定心绞痛或新发心绞痛。
  20. o 有心脏移植病史的患者。
  21. o 在筛选期静息状态下12-ECG基于Fredericia公式校正后的QT间期(QTcF )> 480 ms。
  22. o 患者有增加 QT 间期延长或心律失常风险的(如:心力衰竭、低钾血症、先天性长 QT 间期综合征、服用其它致 QT 间期延长的药物);或家族有长QT 间期综合征或一级亲属有 40 岁以下非预期猝死病史的。
  23. o 在本研究首次给药前 6 个月内发生过肺栓塞、深静脉血栓等血栓性疾病。
  24. o 在本研究首次给药前 6 个月内有中风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或颅内出血病史。
  25. 活动性感染疾病,包括:
  26. o 已知的 HIV 感染;或血清学检查显示活动性的乙肝或丙肝感染,o 除乙肝或丙肝外的其它活动性病毒感染(如:单纯疱疹、带状疱疹、新冠病毒等);
  27. o 患者感染需系统性抗微生物治疗或干扰素疗法;
  28. o 本研究首次给药前 14 天内全身细菌性或真菌性感染(如:肺部感染、广泛性皮肤感染等)仍需治疗。若患者仅为局部皮肤感染,且研究者判断患者‘当前仅需局部抗微生物治疗、无需系统性抗微生物治疗,须与申办者医师讨论后,亦有可能入组。
  29. 支持治疗不能够良好控制的顽固性恶心、呕吐,慢性胃肠道疾病,吞咽困难,或既往手术切除肠段可能会影响药物充分吸收的。
  30. 患者在近 2 年内诊断有除 B 细胞淋巴瘤之外的其它恶性疾病。但如果目前证据显示患者已经临床治愈(如经过彻底根治的宫颈、子宫、基底细胞或鳞状细胞原位癌或非黑色素瘤性皮肤原位癌),且研究者认为使用 DZD8586 联合用药的潜在 获益大于潜在风险,则患者亦可入组。
  31. 对 DZD8586 药物辅料或其它化学类似物有超敏性的患者。
  32. 经研究者判断或其它证据显示患者存在严重的或控制不良的系统性疾病,包括:控制不良的高血压及活动性出血体质等。
  33. 可能影响参加研究或可能损害知情同意能力的严重医学或精神疾病
  34. 参与本研究计划和/或执行的人员(仅适用于申办者员工及研究中心员工)。
  35. 经研究者判断,患者不太可能遵守研究程序、限制及要求,则患者不应参与本研究。
  36. 患者经证实的妊娠或正在哺乳的女性。

试验分期

I期、II期

适用疾病

未经治疗的弥漫大B细胞淋巴瘤

研究中心

太原、广州、合肥、西安、杭州、郑州、武汉、北京、成都(计划入组约 180 人)

研究药物

口服,每日一次或多次,联合R-CHOP化疗,剂量周期未明确

药物作用

该药物通过非共价结合抑制LYN和BTK激酶活性。BTK是B细胞受体信号通路的关键激酶,抑制BTK可阻断NF-κB等下游信号,抑制B细胞增殖和存活;LYN是Src家族激酶,参与B细胞受体和多个信号通路的调节,双重抑制可能协同增强抗肿瘤效应,并调节肿瘤微环境,增强化疗敏感性。

研究编号

DZ2024B0001

如需参加,请登记信息,研究团队将进行评估。

项目方发布的原始信息

非共价LYN/BTK双靶点抑制剂

常见问题

参与本项目需要费用吗?

研究用药与相关检查按研究方案由项目方提供,另有一定补助。费用与补助的具体口径以知情同意书为准。

目标患者是哪些?

未经治疗的弥漫大B细胞淋巴瘤的患者。

这是第几期临床?

本项目为I期,II期临床试验。

这个项目长期招吗?

长期招募,招满为止。

开展地区有哪些?

多中心研究,具体中心以工作人员说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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